首页 | 李滨律师 | 经典案例 | 本律师案例 | 案例进行时 | 媒体采访 | 保险法律法规 | 李滨原创文章 | 咨询李滨 | 保险公司 | 联系我们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案例进行时>>保险
  发表日期:2010年4月26日   出处:金陵晚报      已经有3412位读者读过此文
 
 

花费百万元买了12份无效保险?

 

    偶然一次跟父亲一起去参加保险公司组织的保险理财产品介绍会却意外得知,父亲在2003年到2009间悄悄为家人花费97万元买了12份保险。一个更为吃惊的消息在随后被发现,这12份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一栏同一被保险人的签名笔迹全部不同。如果保险公司以此为由认定这些保单都是无效的,我们将损失惨重……”江苏泰州市民陈小军近日寝食难安,跟保险公司交涉多次未果后,他决定将这家保险公司送上法庭。

 

     A 12被隐瞒的保险合同

 

    说起向媒体投诉的原因,陈小军称,自己觉得被中国人寿耍了,实在忍无可忍才决定通过媒体维权。

 

    “我们一家都是低调做事的人,此事发现后虽然很气愤,但考虑到本意是想存钱,如果中国人寿派人跟我们好好解释并弥补过失也就算了,但我们等了3个月都没等来处理结果,实在令人太难以接受了!陈义发也很愤怒地说。

 

    据他们介绍,114日,陈小军拨打中国人寿95519客服电话进行投诉,第二天又去泰州公司协商解决保单的问题,但均无结果。泰州分公司一位姓张的副总看到我们这12份合同当时就笑了,她说这合同属于半有效。陈小军说,后来该公司又有4个人来到其家中称会退还保费并补贴损失,让他们在家里等消息,谁知道等了两个星期,他们又告诉我说我们要损失30万元。

 

    今年32日,陈小军来到南京,请求江苏省保监局根据相关规定给他以帮助。

 

    保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当即联系了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两名负责人前来处理。他们在看到12份合同原件后也肯定回答说合同是无效的,他们称回去就将向领导汇报,顶多5个工作日就会给出处理意见,但事实证明他们欺骗了我。陈小军说,310日,他在没有等到电话的情况下主动电话过去追问处理结果,但对方称还在了解中。

 

    “12份保单,我父亲已经交了97万元,一分钱收益我们还没有看到,现在就面临着巨额财产被侵吞的危险了。陈小军表示,他还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B 所有签名均非本人所签?

 

    按照陈小军的说法,中国人寿泰州分公司耍了他,事实是否真的如他所说,当天上午,记者又来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核实情况。

 

    该公司客服部姓潘的经理接待了记者。

 

    潘经理首先表示知道陈小军这12份保单的纠纷,他称事情出来后他们便迅速介入了解情况,事实跟陈小军所说差别很大。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他们对当事业务员的调查,业务员在为陈义发提供保险服务时,曾多次向其交代、解释保险办理的手续,一再强调要陈义发让陈小军在合同上亲笔签名,而且在他们的电话回访中,陈义发也承认。

 

    不过,这样的说法随即遭到陈义发的反对,陈义发称,是对方业务员一直打电话给他,称如果公司有回访电话就什么都别说,他自己什么都不了解,再加上这几年已经跟这个业务员很熟,他以为什么都不说就是帮这个业务员的忙,抱着这样的想法,每次接到回访电话他才真的什么都没说的。

 

    “客户后来以没有亲笔签名为由,提出这12份合同无效,我们认为这事不太好说。潘经理称,就拿我来说,我在签字时也会有不同的笔迹,每个人写自己名字的时候不会都是一样的笔迹。

 

    不过,既然陈小军提出了这样的质疑,他们还是希望能把问题调查清楚,可就在他们就此问题跟陈义发再次当面核实时却遭到了陈小军的阻拦,他说其父亲已经全权委托他来处理此事,他有父亲的委托书,不希望我们任何人再去打扰他父亲。这事后来就陷入僵局了。

 

    这位客服经理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陈小军他们这12份保险属于理财分红类的产品,不是以死亡给付保险金为条件,后来又称所有的保险都是以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在究竟需不需要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的问题上,该负责人一直没有正面回答。

 

    而当记者一再追问如果不是本人签名,保险公司最后是否会认定这些保单无效的问题时,潘经理又表示,公司后来提出弥补方案,让陈小军来补签名,但陈小军不愿意。

 

    至于陈小军提出的公司没有尽到审核义务的问题,潘经理解释说,每天公司都会收到很多保单,保单都是集中处理,有很多人在同时处理,这就是说,很可能这12份保单分别由不同的人在处理,因为没有发现笔迹不同的这一异常情况。

 

    当天下午,记者根据陈小军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了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其中一名说要为他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电话拨通后,对方立即表示所有采访均需跟该公司企划部联系,她什么都不会跟记者讲,同时她拒绝提供企划部的电话号码,称记者可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号码。

 

    可当记者通过正规渠道问得该公司企划部两部电话号码拨打过去后,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12份保单究竟是否有效,中国人寿又将如何处理此事,本报将保持密切关注。

 

    C 等了3个月没等来处理结果

 

    陈小军投诉的这家保险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父亲陈义发悄悄为家人所买的12份保险全部出自这家公司。

 

    201049日,接到陈小军投诉后记者赶到泰州市海陵区江州南路果品批发市场,老爷子陈义发的住处就在这个市场边,而这家果品市场正是老爷子搞的。

 

    据陈小军介绍,20098月的一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泰州分公司一个姓陈的业务员来到父亲陈义发的家中,请老爷子去参加一个保险理财产品的介绍推介会。她告诉我父亲,这一次的理财产品每份需要50万元保费,连本带利的收益可过千万。陈小军说,因为数额比较大,而且父亲是想为自己的两个孙子,也就是陈小军的两个儿子投保,便喊上他一起去了会场。

 

    陈义发在会场里并没有表态说要买这一产品,因为陈小军有自己的想法。陈小军称,自己也有亲戚在这家保险公司,既然想买,何必不让亲戚来做这笔生意呢,这样亲戚不是也能多得一份报酬嘛。在签了一份意向书后,父子二人便离开了。

 

    后来,陈小军通过那位亲戚以母亲的名义在这家保险公司为两个儿子投保了60万元,可是刚交了第一个月的保费便出了问题。当时该公司一个姓汤的经理和陈某一起到我们家里,称已经知道我找别的业务员投了这份保险,他们说谁接了我这份保单谁就要被开除。陈小军说,时间不长,他果然接到了亲戚的电话,称公司不肯接受他这笔业务,请他赶紧去办理退款手续。

 

    “为什么这个姓陈的业务员要阻拦我们跟其他业务员的合作呢?我很不理解,于是就去问父亲,这才知道那12份保单的事情。据陈小军讲,在20098月份之前,父亲在陈某手上共买了12份保险,总保费97万元。这12份保险有5个受益人,分别是陈小军、陈小军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还有一个是陈小军姐姐的孩子。

 

    “我本来不想让他们知道的,是为了给儿孙们一个惊喜,也是怕为孙儿们准备的钱存在银行里被儿子用了。老爷子陈义发接过话来称,因为那个姓陈的业务员数次来打扰他们的正常生活,还闹得家里人都发生了矛盾,意识到好心办了坏事的他最终和盘托出此事。

 

     D 客服经理称笔迹不同

 

    并不代表不是一个人所写

 

    看到这12份保险合同,陈小军感慨万分,他心里对父亲的敬重更深了。然而,当他打开这些合同想看看究竟是哪些保险品种时却目瞪口呆。

 

    “所有的合同都不知道被保险人是谁签的字,而且字体均不相同,我们被保险人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保险合同能有效吗?大吃一惊的陈小军赶紧上网搜寻相关的保险法条款,希望能找到可以解释自己心中疑惑的答案,可得到的答案让他的心更凉了。

 

    根据合同法和保险法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12份保险,最早的是2003年就买了,有几份保费都已经交完了,好几十万花下去了,如果最后这些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不仅我们投进去的保费一分钱拿不回来,所有的收益也都不可能再有啊!陈小军说,这样的结果让他手足无措,寝食难安。

 

    翻开这些保险合同,确实每一份上都有陈义发、陈小军等人的签名,不过仔细辨认这些签名,在陈小军这一栏上的签名几乎都不一样。为了验证自己所说,陈小军当着记者的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可见他亲笔所写的名字字体跟那些保险合同上的笔迹明显不同。

 

    陈小军认为,这是其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的父亲被业务员陈某诱导而买的保险。发现问题后,他曾多次问过父亲,陈义发也告诉记者,业务员陈某并未向他说明投保需要什么手续,以及违反手续可能会导致的严重后果,只是把自己的身份证拿走,把钱拿走,回头就给了他这些合同书。

 

    “现在可以肯定,这12份合同里的被保险人都是别人代签的。陈小军说,除了业务员的问题外,他认为中国人寿泰州公司作为合同的承诺方,也没有尽到对投保单进行严格审核的义务。他们没能及时发现代签事实的存在,未来更会以保单非本人签字为由拒绝给付,我们存在着巨额财产被侵吞的风险!言词中,陈小军充满了愤怒。

 

转自:

 

当事人陈小军的博客: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打印本页
 


版权所有:保险消费者权益网  
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 保险专业律师
电话:13304665866 E-mail:[email protected] 执业证号:W0120001112975
,,,,,,,,,,,,,,,,,,,,,,,,,,,,,,,,,,,,,, 李滨律师承接全国范围内保险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 ( 主要工作地点:北京 哈尔滨 )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所摘文章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页面执行时间:234.37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