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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4年3月9日        已经有487位读者读过此文
 
 

马航飞机失联 航空意外险经营道德或将再次受到拷问

 

助理帮我预定20131210春秋航空成都—石家庄9C8986航班。拿到行程单后,我意外发现在没有我的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竟然有20元保险费支出,而且我还不知道到底是哪家保险公司承保!

 

到达双流国际机场后,我向春秋航空公司在机场的工作人员提出三点要求:a、要求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条款;b、要求春秋航空为我指定受益人提供便利;c、要求春秋航空为我提供邮寄保单服务。并希望能够在飞机起飞前完成上述法定标准“动作”。

 

我提出上述要求的原因在于上述要求是我的法定权利,保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也有此要求。法律或是保监会规范性文件作出上述规定的原因在于,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往往是航空旅客自己购买的,而航空旅客又在航班上,若发生空难事故,可能导致自己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并不清楚上述保单的存在。

 

2010年,伊春“8.24空难时,新华人寿高达460万元保额保单发布竟然迟延超过24小时。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曾提到存在多方“斡旋”的问题。保险专业人士都清楚,在获得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后,保险公司要查询保险单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也就是按一下回车键的时间。但是,新华人寿公开披露460万元保单的时间却迟延了好久。

 

我从2006年跟踪中国保险业航意险经营,并通过包括诉讼、以律师身份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建议在内的方式力图促进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的规范经营。

 

20091月,我以公民身份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航意险(还不包括航意险替代产品)经营数据。根据中国保监会保监公开(20091号回复,2004年至2006年全国航意险共收取保险费4.6亿元,支付赔款1140多万元!

 

大家知道,所谓航意险,其保险期限就是航空旅客走入机舱到航程结束走出机舱。上述航意险收入与赔款支出间存在巨大暴利空间。

 

随着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进一步垄断机场和机票销售渠道,特别是中国保监会针对互联网保险提出可以“试错经营”的观点后,网上保险,特别是航意险经营乱象长时间难以扭转。

 

就我此次保险而言,首先春秋航空涉嫌强制承保航意险,涉嫌未经被保险人本人同意而强制保险,该保单不提供受益人指定服务、不提供保单邮寄服务,甚至不提供保单信息发送至邮箱服务,这些行为都是严重违规和侵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利益的。

 

中国保监会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多次下发规范航意险的规范性文件,但这一市场还是混乱如初,不知中国保监会是真打还是假打,是真监管还是真放纵?

 

 

 

注:李滨  北京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 

    联系邮箱及电话: [email protected]   13911080585

 

以下是春秋航空公司强制购买的华泰保险公司航意险保单及登机牌


 


 以下是春秋航空当班乘务长(女)记录我的要求:



2013年12月26日才通过特快将保单及条款邮寄给我

 

 

@春秋航空  @华泰保险公司客服中心 @  保险消费者知识园地  @保监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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