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许多关心此案的朋友也多次向我打听该案的进展。 我和他们说此案目前所处的状态是:决战前的巷战阶段! 到本月的十九日就是本案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一周年。 令人感到无法理解的是,受益人至今还未得到平安保险公司的书面的理赔决定! 我无法理解平安哈分公司目前的真正意图。 因为我们没有将平安的理赔的结论以及支持其理赔结论的观点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我方无法就理赔的问题进行诉讼。所有的东西都是口头的! 同时,在理赔时,当初的代理人又成为受益人的理赔的代理人(双方代理),并将我方的保险合同的原件、交费收据原件等等交到保险公司,现在我方从证据法的角度来讲,没有任何法律认可的证据来证明我方同平安保险公司存在保险合同关系。 不得已,我方只的提起返还之诉,同时要求平安保险公司给付书面的理赔决定。 诉讼中,平安保险公司又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并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案。其理由竟然是,保险代理人市平安保险公司的员工(我们都知道业务员是代理人身份,不是保险公司的职工,是独立的主体,但是,平安就是这样主张的)。并且,一审法院支持了平安保险公司的观点,将该案移交道平安保险公司所在地的区级人民法院。 为了获得公平的司法环境,我方提出了上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平安保险公司的管辖异议。发回原受诉法院审理。 今天我接到了,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此案将在十四日开庭审理。 真不知平安是如何想的! 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