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还是很赞同你的观点的。
保险诈骗犯罪一直是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而发展的。近年来,我国保险诈骗 也呈上升趋势,为了获取不当利益,有丈夫杀死妻子的;儿子杀死母亲的;前一 段时间不是有个女的为了获取保险金,杀死其雇佣的与其很像的小保姆;等等。 其实,我们应该将普通的保险纠纷和保险诈骗犯罪区分开来。 比如,被保险人被代签名的问题,董保险知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与保险诈骗犯
罪是没有一点关系的。但是保险业因此而拒赔的案子不在少数。 现实中,确实有保险消费者逆选择的案例,特别是在农村和小城镇,没病的
不买保险,有病的才买保险,可是有些保险代理人为了拉保费,明知是这样还是 承保。 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我是了解的,该赔得一定要赔,不该赔得一分也不能 陪。 在保险诉讼中保险消费者不一定是弱者的观点,我也是同意的。 特别是我的当事人,个个都是强者,因为我们的背后是法律,是国家机器。
在法律面前,违法的主体在法律面前简直是太渺小了,太弱了。 我从来不认为我国保险业有很强的实力。与同业相比,我国保险业的实有资 本刚刚突破一万亿元大关,这个数字只相当保险业发达国家一家中型保险公司的 资本金;与其他行业相比我国保险业介入社会生活的水平也太低,几次大的灾害 事故保险赔款少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以至于当地政府不得不动用纳税人的钱。 从保险公司的业务来看,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连险问题;利差损的问题;
车贷险全线退出的问题;房贷险不公平利率的问题;等等。都说明我国保险业对 自己的风险评估也是存在经验不足的问题。 实务中,看一下保险公司的招聘广告,核保核赔只招有医学背景的,似乎 法律在理赔中不中要似的,而目前大部分保险合同纠纷不是医学问题,而是法 律问题。 在诉讼中,保险又是弱的,弱的只剩下什么都不承认的态度了。而这又是与 保险业所要求的诚信相违背的。我都跟着着急。 认为保险公司很强的往往是保险公司自己的职工。 看看平安的这个理赔案,受益人到现在也未拿到平安依法应该给付的理赔决
定,你说平安是强是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