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商场买了一双鞋,花了599元钱,拿回家发现鞋盒子上有标价,标价已被刮掉,经辨认是368元。因此,我找到了商场经理,经过落实,商场给的回复是这双鞋确实是368元,是营业员从中挣取差价了,可以给我找回差价。我对这一答复不能理解,大商场都是微机编码收款,并且营业员的行为代表商场,请问这一行为算不算商场的欺诈行为?请您帮助。
法律上的欺诈是指交易的一方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另一方作出错误
的意思表示.就你购鞋一事我认为商场构成了欺诈,你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因为鞋类商品的价格是放开的,在你没掌握商场明确承认该鞋的价格是368元
的证据前拿回差价款是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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