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小姐:好! 首先,分红保险我个人认为不是保险消费者的最佳选择,你购买的非分红保险相对来说应该比分红了保险强一些,国内的分红类保险的分红并不像保险公司宣传的或是向消费者期望的分红的那么理想; 其次,若经济上能够承受该保险留下来也未尝不可; 再次,同你接触的是刘姓代理人,在投保时,你只能填写一份投保单,现在刘姓保险代理人给你五份保险合同,说明存在四份保险合同重可能不存在你填写的投保单,也就是说刘姓保险代理人可能是伪造了四份你的投保单,同时,你原先所填的投保单,应为保险金额发生变化,可能也是伪造的。 这是你要达到全额退回保险费的突破点,没有投保单(要约)是不会有保险合同的(承诺),按此方法拿回全部保险费不成问题。 不过在作出此决定前,应该考虑一下该保险是不是适合你,适合的话就留下吧,毕竟,保险公司已承担了你的几个月的风险责任。 还有,你得到其余的四份保险合同,可能的原因是,其他四位保险代理人在你购买保险的时候,保险业绩不佳(可能会遭到保险公司的劝退或降职,从这一角度来讲,保险代理人制度也是有点残酷),刘姓保险代理人就将它的业绩分给其他四位保险代理人,以便他们四位保险代理人能够保住其现有职位。 最后,要求全额退费时,不要说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不实告知,这不是理由,你也很难举正证明保险业务员存在上述行为,因为你不可能是在不信任他的时候买的保险,你留取证据的可能性很小。 《保险法》种保险代理人的法定义务是说明和明确说明保险条款,不是稿纸。解决问题时,使用专业的语言是有助于你达到目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