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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京报》就《保险法》及《保险法》司法解释的问题采访李滨律师 保险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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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投资渠道或成《保险法》修改重点 

www.hexun.com  【2004.11.25 08;:34】新京报  记者: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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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界建言《保险法》态度积极,法规修改不影响有关司法解释年底如期出台

  11月1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征求意见的通知,表示欢迎各保险经营机构、专家学者及 
社会各界以书面形式对保险法修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记者从中国保监会了解到,由于这项工作比较严谨、复杂,因此意见反馈到保监会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各界积极参与

  记者与一些保险公司人士联系后获悉,“提意见”的准备工作正在各保险公司内部展开,形成意见大约还需一周时间。而一些研究人士也已经准备“上书”。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保险系朱俊生博士告诉记者,他正准备向保监会递交建议,将准备修改的13处重点内容分别落实到个人,以有针对性地研究有关内容在现行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的、实践当中有什么问题、国外有何经验等等,提高研究成效。

  北京安盛律师集团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则认为,目前在《保险法》修改的问题上,业内的意见比较受重视,而保险消费者的声音十分微弱,这是值得引起注意的。他指出,《保险法》进行第一次修改时,就因此最终造成2003版的《保险法》在保险合同法方面几乎未做改动,当时就有预测,这部《保险法》3年内必将再次修改。

  因此,李滨建议,保监会启动保险法的二次修改时应该增加律师的参与,或者加入消费者代表,这样才有利于保险业的健康成长,这直接关系到这部法律的稳定性。

  投资渠道重点修改

  保险业专家许崇苗博士告诉记者,保监会公布的13项修改重点内容是一些大的方面,征求意见后才有具体内容,不过这已经基本涵盖了焦点问题。

  朱俊生博士认为,保险合同法将成为这次修改的重点之一,保险公司经营当中主要的纠纷在合同方面。

  在保险业法方面,大家认为主要会进行适应性方面的修改。比如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原来只有股份公司和国有独资两种,但是现在已经成立了相互保险公司,各地也出现了自保公司,按照目前的《保险法》,这些公司事实上没有法律地位。再比如,在新的形势下,金融集团公司、控股公司的地位如何界定,这都是需要探讨的。

  许崇苗博士同时预测,保险资金的投资问题依然是《保险法》修订的重点,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现在迫切希望保险资金能够投资于基础建设项目,以及放宽海外投资条件。《保险法》的二次修改可能会考虑适当放宽投资范围,但是监管部门会制定具体的“准入”条件,达到标准的保险公司才有相应的资格。总之,监管部门应该会在充分保证保险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灵活、审慎地推进这项工作。

  不影响司法解释出台

  2003年1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生效后,相关的司法解释一直没有正式出台。对于再次展开保险法的修改,是否会影响预定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出台的司法解释这一问题,许崇苗博士认为,如果这次《保险法》修改工作能很快完成,出台后再制定司法解释效果会更好。

  但是法律修改的程序比较复杂,加之这次修改牵涉内容比较多,所以预计所需时间不会很短,如果在此期间没有一个司法解释的话会出现很多问题,因此司法解释应该还会如期出台。他并认为,只要司法解释具备一定的前瞻性,与修改后的《保险法》也不会产生很大冲突。

  李滨律师也表示,现行《保险法》在保险合同法方面缺乏细则,造成司法实践中同一类案件不同的法官会做出不同的判决,因此司法解释的出台迫在眉睫,不可能等到《保险法》二次修改完成后再推出。
(新京报)
 

返回列表[ 发表时间:2004-11-25 16:04:32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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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新京报》就《保险法》及《保险法》司法解释的问题采访李滨律师 李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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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中的保险合同法的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保险消费者常常因为法律的不完善,感到诉讼风险比较高而放弃了维权。

一些不良保险公司,甚至声称我们会请最好的律师同保险消费者来打官司,威胁保险消费者放弃一诉讼的方式维权,接受退费。

从我代理的所有保险理赔按都是胜诉这一现象来看,不良保险公司都是纸老虎。

当然,大部分保险公司还是讲诚信的。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11-26 20:55:26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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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新京报》就《保险法》及《保险法》司法解释的问题采访李滨律师 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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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骗人的地方不少,只可惜我们看不懂保险条款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12-15 12:55:42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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