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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李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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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理赔时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李  滨

一 .保险事故阶段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事故后,一般都会及时报案,保险公司会马上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要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一些证据或法律文件上签字,有可能还会要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书面的方式将事情经过进行说明。

    本律师提示:从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这一时刻开始,保险公司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处在法律上的利益冲突的双方,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而言,其要取得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是否属于免责的有关证据;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而言,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属于保险责任的有关证据。而在此过程中,对法律知识和保险专业知识的占有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对此,作为保险消费者而言,在此阶段最好能由保险专业人士的帮助或者对保险公司要求签字确认的有关书面文件的法律后果有了明确认识之后才能签字.另外,对于保险公司以任何名义要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事情经过以书面的方式写出并交给保险公司的要求要给与拒绝。

二、递交理赔材料阶段
     在这一阶段,某些存在恶意拒赔意向的保险公司一般会利用保险消费者的善良心里,以种种热情的形式在取得保险消费者的信任后,会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手中的保险单,保险合同 最后一次交费收据及其它理赔文件原件以理赔为由收回。

    本律师提示:作为平等主体合同双方的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订立合同后双方都有至少一份保险合同,同时保险消费者交费后,保险公司也有交费收据的存根,因此保险公司以办理赔手续为由将保险消费者手中的合同及交费收据原件收回是毫无根据的。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保险公司是在为可能发生的理赔纠纷作准备,因为就诉讼而言,要想达到诉讼目的,证据是关键,而有效书证是要原件的,没有证据原件的诉讼败诉的风险是很大的.因为在法庭上,有的保险公司完全是为了胜诉而诉讼,没有起码的诚信,某保险公司在诉讼过程中甚至不承认自己的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虽然该代理人指着坐在旁听席上保险公司的讲师来证明,保险公司还是不认可。
     所以,保险消费者在办理赔手续时,提供给保险公司的材料只能是复印件,原件自己要留存好,以备双方在协商不成时作为证据使用.

三、保险公司作出理赔决定阶段
     在这一阶段若是保险公司同意理赔并给付保险自然无事,但是保险公司若是决定拒赔,保险消费者则要注意圈套和陷井了.在某保险公司处理一起理赔案时,保险公司首先以口头的方式告知受益人该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并要求受益人就该保险公司的决定提供受益人的书面意见。这一不合理要求理所当然的被我方拒绝。

     本律师提示:在保险公司书面的理赔决定作出前,保险公司无权要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保险公司口头决定提供任何书面意见。保险公司之所以要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书面意见,目的就是要堵住保险消费者起动诉讼之路。因为善良的保险消费者可能会在其书面意见中留下有利于保险公司拒赔的事实或言词。

四、恐吓加以微利诱骗以使保险消费者放弃诉讼
      在本律师处理保险理赔纠纷的过程中,多次听到某保险公司对欲同保险公司打官司司的保险消费者扬言道,打官司你打不赢,我们这么大的公司,会请最优秀的律师同你打官司,如果你放弃诉讼,我可以考虑你的实际情况,向公司申请给你一部分补偿。有的保险消费者会考虑败诉的风险,在保险公司给付小利的面前放弃诉讼权利。

     本律师提示:《保险法》有些条文制定是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的,有理的事即使再优秀的律师也没有颠倒黑白的能力,从我所代理的所有保险合同纠纷都胜诉这一事实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保险公司并不可怕;第二.司法判决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最好的方式之一。

五、排斥律师或专业人员介入案件,单独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触
     保险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无外呼保险公司或保险消费者对事实或法律的理解不同造成的.一家诚信的保险公司一般都愿意和保险消费者所请的律师或专业人士进行交流和沟通,并愿意听取保险消费者的律师的意见,本律师曾成功地同中国人寿哈分公司,太平洋人寿哈分公司就保险合同纠纷进行了交换意见,并使纠纷以非诉讼的方式得以解决。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有的保险公司拒绝同律师对话,坚持同不具有法律和保险专业知识的保险消费者协商。
     这时,这时候保险公司就有很大的误导和欺诈的空间

      本律师提示: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律师在同委托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之后都会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的,相信律师配合律师,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返回列表[ 发表时间:2004-5-14 0:28:33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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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保险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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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对!!!!!!!!!!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5-15 9:01:48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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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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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
   
    你所说的确实很现实,据了解以上方式确实不同程度的存在.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6-13 21:41:06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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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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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
   
    你所说的确实很现实,据了解以上方式确实不同程度的存在.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6-13 21:41:10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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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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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
   
    你所说的确实很现实,据了解以上方式确实不同程度的存在.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6-13 21:41:13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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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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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样吧?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7-1 13:11:00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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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chen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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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滨律师,我认为你应该站在一个高度来看问题,不要把保险公司说得那么坏。我想你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应该是建立在合作沟通关系上,而不是站在对立面。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7-8 23:04:54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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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李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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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得很对。
   
    保险公司总体是好的,也是讲诚信的。其实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是想建成百

年老店的。没有诚信是不行的。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我也是坚信不疑的。

    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定位成保险业的对立面。

    对于定位于保险的专业律师来说,双方都是我的潜在客户,为委托人的利益

服务是律师的执业原则。

    可能是我代理保险消费者一方的案子比较多的缘故吧,好像我是站在保险公

司的对立面似的(在法庭上确实是这样)。但是,在现实中,我和许多保险公司

的人员是朋友,包括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法律顾问,因为他们知道我是一位对

保险业负责任的律师。

    我可以负责任的对保险业说:我所代理的保险消费者诉保险公司拒赔案,都

是保险公司错误的拒赔案,因为,我所代理的案子最终的结果都是胜诉。

    从这一个角度说,我的行为符合保险公司的利益,因为保险公司的原则也

是:该赔得要赔!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的执业业绩,全部胜诉,说明我没代理一起保险消费者

没理的起诉保险公司的诉讼案。

    也就是说,在我接待的大量的保险消费纠纷的咨询过程中,我为保险公司作

了大量的工作!

    很大一批保险消费者因为对合同的误解而引发的纠纷被我化解了。

    这些纠纷如果没有我的解释,很可能会给保险公司造成很大的压力,因为,

在双方利益冲突的时候,保险消费者是听不进保险公司的解释的。


    如果是站在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来看待我所代理的这些案例,我认为

对保险业也是有贡献的。这些案例纠正了保险业的一些错认识。

    长期以来,优秀的保险专业人才都是在为保险业服务,保险业很难听到不同

的合理的声音(比如:航意险的暴利就是由经济学家茅于轼提出的)。这不利于

保险业的发展的。

    保险业的面前也应该有一个面。

    其实你看一下本网站的综旨就会知道,我是保险业的坚定的支持者。

    现在我和一些保险公司也有一些和好的沟通,也有很好的合作的机会的,但

是前提是不能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7-9 23:27:21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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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chen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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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报歉,我错怪你了。我真诚地希望能与您这样的专业人士成为朋友,多沟通更能有利于双方工作的开展。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7-10 0:35:00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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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李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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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里,

     我非常感谢你的坦诚和提醒,

     我的面前也应该有从业内竖起一面镜子。

     我你的手,我的朋友!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7-10 0:44:05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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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黄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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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不错,内容要及时更新。文章保险理论上再提高点。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8-11 14:19:55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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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复:保险公司常用的欺诈和误导手段 李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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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鼓励!欢迎赐稿。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4-8-11 16:54:04 ]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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